申请支取储蓄金的时机
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在某些情况下,二代轻型退休储蓄计划的客户可以提前支取部分或全部储蓄金:
- 年老退休;
- 长期失业;
- 死亡;
- 永久失去工作能力;
- 重大疾病;
- 满60岁;
- 被保险人贷款购买常住房。
年老退休或满60岁的客户可以在以下情况提前支取储蓄金:距首次缴付保费满5年;在合同期限生效的前半段,至少已缴纳应缴金额的35%。以上支取储蓄金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其它情况。
正常情况下,如果想要在合同生效的前五年提前支取储蓄金,客户最多需要缴纳额度为储蓄金总额0.5%的手续费。根据法律法规,在这种情况下,客户不能享受税收利益。